曝:上海“头号法枭”落马,百人受牵连,4证人离奇死亡
来源丨中国新闻周刊 转自法培达人
作者丨周群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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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、“政法不倒翁”陈旭
上海“政法不倒翁”落马,被指涉四证人离奇死亡案
《中国新闻周刊》记者|周群峰
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退休法官姜宁,收到一条来自上海法学会的短信,说上海市法学会慈善法治研究会当天上午成立,市法学会会长陈旭等出席成立大会,并参加揭牌仪式。
当天下午,一条关于陈旭被中纪委带走调查的传闻,开始在上海政法系统朋友圈迅速蔓延。
当天18:58,传闻被坐实。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,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陈旭涉嫌严重违纪,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。
上午开会,下午被捕,晚上官宣。时年65岁的陈旭,这一天过得跌宕起伏。
陈旭是中共十八大后第一位被调查的省级检察长;是继上海市委原常委、副市长艾宝俊之后,上海落马的第二位省部级官员;他也是上海政法系统“首虎”。
在上海中院和高院工作时,姜宁与陈旭都有交集。陈旭在上海高院任副院长时,还分管过姜宁负责的部门。
姜宁告诉《中国新闻周刊》,陈旭落马后,上海市政法委在传达陈旭问题时,特意提到一条“参与非法组织活动”。“这说明其涉案问题性质非常恶劣,属于团伙行动,其党性和政治立场被认定有问题。” 姜宁说。
因陈旭长期在上海政法系统担任要职,人脉广泛,能量巨大,所以当地有人称其为上海滩“头号法枭”。陈旭落马后,一系列或与其有关的上海滩陈年要案、疑案再次被提起。
多个消息源向《中国新闻周刊》证实,截至目前,在上海政法系统,因涉陈旭案而接受调查的人数已超过百人。
“铁哥们”落马
陈旭,1952年出生,是土生土长的上海人,求学和工作履历也从未离开过上海。
2013年9月,时为上海市检察院检察长的陈旭,在接受《检察日报》采访时,讲述了自己走上政法道路的原因。
据他自述,上世纪60年代末,中学毕业后,陈旭成为一名知青,卷入到轰轰烈烈的上山下乡运动浪潮中。他先后务过农,进工厂做过装卸工,还当过单位的团支部书记。
按照陈旭的说法,70年代,他看过一部名为《流浪者》的印度电影后,开始做起了法官梦。
《流浪者》是印度电影史上的经典影片,被称为宝莱坞电影的里程碑之作。该片讲述了一位名为拉兹的社会底层青年,企图谋杀大法官拉贡纳特的故事。
陈旭称,看过这部电影后,他立志做一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官。
1979年,司法机关恢复重建,向社会招聘人员。经过面试、政审等一系列程序,陈旭如愿以偿,进入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。他从刑一庭书记员做起,历任助理审判员、办公室副主任、主任、副院长。
1995年4月,陈旭进入上海市高院任副院长、党组成员。三年后,他到上海市一中院任院长、党组书记。2002年5月,他出任上海市政法委副书记。2003年,陈旭任上海市委副秘书长,兼任该市政治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、主任。
2008年2月,陈旭当选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,跻身副部级官员行列。2013年11月,他兼任上海市法学会会长一职。
2016年1月7日,与陈旭有4年工作交集的上海市检察院检委会原专职委员季刚落马。季刚曾因办理上海“潘萍毁容案”而成名。他还是“杨佳袭警案”的公诉人。因办理过大量在上海乃至全国都颇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,在当地政法圈,季刚被称为“上海滩公诉总教练”。
19天后,即2016年1月26日,陈旭卸任上海市检察院检察长、党组书记,但仍保留上海市法学会会长一职。
这一天,他最后一次以检察长的身份,在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作工作报告。在报告中,他提到了2015年上海检察院的反腐成绩: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363件428人,渎职侵权案件38件48人。其中立案侦查局级干部7人、处级干部51人。依法对上海市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戴海波、国家电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原总经理冯军等立案侦查。
多名受访者称,陈旭落马早有征兆。
一位接近中纪委的知情者告诉《中国新闻周刊》,他曾多次写信检举过上海的司法乱象,以及陈旭可能涉及的众多问题。今年正月初三、初四(1月30、31日),他在上海与一位中纪委高级领导有过两次面对面交流。
当时,他问这位中纪委领导,自己举报的关于陈旭的问题,为什么没有回音?对方说,你没收到回信或答复,不等于我们没有关注,也不等于没有采取措施。
“这位中纪委领导这番话,其实已经很含蓄地透露,掌握了大量有关陈旭问题的信息,春节后不久可能就会对其采取行动。”这位知情者称。
姜宁等多名受访者告诉《中国新闻周刊》,2016年3月,陈旭的“铁哥们”汪康武落马后不久,陈旭曾被中纪委召到北京配合调查。
2016年3月21日下午,上海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发布消息称,上海市仲裁委员会原副主任、秘书长汪康武涉嫌严重违纪,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。
关于汪康武,在上海政法圈至今流传着一个故事:
十多年前,时任上海高院经济审判庭庭长的汪康武仕途上春风得意。有一次,时任上海高院院长滕一龙带领高院的骨干成员会见上海市人大代表,滕表态要对司法腐败零容忍。话音刚落,有一位人大代表厉声道:“现在,你身边就有贪赃枉法的法官,”言毕,眼睛直盯汪康武。
2013年,北京律师郭蔚实名举报汪康武,指其在建设银行拥有千万元存款。郭蔚还在微博上贴出了汪康武的银行账户号码、开户日期和余款。她称汪康武财力雄厚,在上海还拥有某高档住宅区325号别墅。
北京律师周泽也在其微博上透露,曾有网友给他发私信,称汪康武实际控股的上海康弘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达到4.5亿元,希望求证。
姜宁称,汪康武在上海高院任职时,与陈旭是多年同事和密友。汪康武还曾帮助过陈旭的第二任妻子何思颖。
2008年,陈旭第一任妻子患癌症去世。办理丧礼的各项费用,由上海某律师事务所主任埋单。此律所主任为陈旭在上海高院的前同事,曾在上世纪80年代公派留苏,后又自费留美。此人在上海高院担任法官长达14年,主办民商事和知识产权案件。
多位知情者透露,汪康武落马后不久,这位律所主任也被纪委带走配合调查。
陈妻去世不久,陈旭和何思颖结婚。汪康武有一个同学是上海某律所首席合伙人。在汪康武的牵线搭桥下,何思颖辞去上海一中院书记员职位,进入该律所当律师。
姜宁称,汪康武只是副厅级干部,却被中纪委直接带走调查,这意味着汪案可能牵扯到更高级别的官员。再加上汪陈二人关系密切,汪落马后,很多人预测陈旭“大事不妙”。
两法官离奇死亡
上海政法圈传闻,汪康武落马后很快供出了陈旭。陈旭被中纪委召到北京接受调查。但不久,陈旭以身患重症为由,很快返回上海住院治疗。
姜宁称,“病人陈旭”接受调查返沪后,依然高调行事,有会必到,还经常参加他热衷的桥牌活动。“他企图通过高出镜率向外界‘辟谣’,希望以此平息外界关于他即将落马的传言。”
上海一位熟悉政法系统的知情人士告诉《中国新闻周刊》,陈旭涉嫌“全家腐”,他的妻子、儿子、弟弟都是律师,陈旭落马后,其多位家人也被调查。“陈妻何思颖想出国,但因为被边控而未能成功,现在正在被调查。”
2014年3月5日,陈旭曾做客中央人民广播电台。在节目中,主持人问他对子女有怎样的期待。他表示,作为一个家长,要理性对待孩子的未来。“我并不要求他也要像我一样当一名检察官,我唯一的要求就是希望他谦虚低调,清清白白做人。”
上述知情者称,陈旭之子原来在上海某律师事务所当律师,数年前在某推荐人帮助下,移民香港,并到德意志银行供职。“他现在也被控制,正在接受调查。”
陈旭同母异父的弟弟许强,据传也在接受调查。许强毕业于复旦大学国际经济法系,当过律师。他还是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,擅长涉外、民商、公司、房地产法律业务。
多位知情者称,导致陈旭落马的最大推力,源于去年港商任骏良实名举报陈旭涉“四证人离奇死亡案件”。
2016年4月23日,一封名为《任骏良举报上海市检察院原检察长陈旭》的网帖开始流传。发帖人任骏良为上海裕通房地产公司(下称“裕通公司”)老板,是一名港商。该帖指陈旭是一个“利用上海司法权力为恶势力巧取豪夺,充当保护伞的政法界高官”。
任骏良披露,陈旭涉多年前的一起四证人离奇死亡案,这四人均为裕通公司拍卖舞弊案的证人,分别是曾任警察的上海华星拍卖公司总经理王鑫明与张慧芝夫妇、上海一中院法官潘玉鸣、上海虹口法院法官范培俊。
据任骏良披露,1993年,裕通公司租了上海浦东新区塘桥街坊的地块,全额付清了出让金675万美元和配套费。3年后,26层的万邦中心大厦封顶并取得了预售证,但正在实施内部设备安装和装潢时,突遭意外。
任骏良称,裕通公司聘请的管理人员沈承勤(时任裕通公司副董事长)私刻公司印章,用4个楼面擅自为其个人开设的公司抵押贷款。因到期不能归还,虹口法院受理申请前来执行。
任骏良称,裕通公司向警方报案,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经侦查后,认定沈承勤私刻公章骗取贷款的行为属实,发文要求虹口法院停止执行移送案件,但被拒绝。
法院最终将万邦中心大厦强制进入拍卖程序。“执行案件全部归并虹口法院和上海市一中院。该大厦以仅有市场价五分之一的价格,定向卖给了某公司。”
任骏良称,该大厦被强行进入拍卖程序时,陈旭时任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,不久转任上海一中院院长。
1999年,沈承勤被上海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逮捕。2000年,上海市检察院第一分院认定其犯有伪造、变造金融票证罪,情节特别严重,遂提起公诉。
院长陈旭亲任审判长,对检察意见书中建议判处无期徒刑的沈承勤,判处两年有期徒刑。。
任骏良认为沈承勤案重罪轻判,此后长期控告。2006年,最高检察院反贪总局责成上海市检察院,调查裕通公司涉嫌拍卖舞弊案。
这一年秋天,虹口法院执行法官范培俊与上海一中院执行庭法官潘玉鸣(当时已调任刑事审判庭)都在被约谈后不久,接受神秘人员晚宴后,次日凌晨双双暴毙家中。
虽然“神秘请客人”身份至今未见官方披露,两法官遗体也很快被处理,但未因此消除上海政法圈内的种种质疑和猜测。
一位对毒物有深入研究的上海市前法医告诉《中国新闻周刊》,他认为这两位法官应系非正常死亡,且基本确定为毒杀身亡。
在举报中升迁
两法官死亡1个月后,接受最高检反贪总局调查询问的上海华星拍卖公司总经理王鑫明、张慧芝夫妇,在徐汇区上海南站附近的麦克花园别墅家中被杀害。
一位知情者告诉《中国新闻周刊》,王鑫明夫妻原来曾经是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的警察。
资料显示,王鑫明夫妇经营的上海华星拍卖有限公司,名列上海市拍卖公司五强,是获上海市政府、高级人民法院、海关公安局分别指定的罚没物资与查禁走私物品拍卖单位,具备文物拍卖资格。
任骏良称,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刑侦队副队长陈庆佩曾亲口对他说,王鑫明夫妇被害,家中巨额财物分毫不少,仅手机和通讯录不见,明显不是为劫财而杀人。另外,与他们同住的幼小的外孙女也安然无恙。
另有消息源称,王鑫明夫妇遇害后,其家中壁橱里巨额存折和几百万元现金分文未动。
针对任骏良的上述言论,3月20日,《中国新闻周刊》致电陈庆佩,陈以现在已经退休为由,不愿再回忆那段案情。
四证人死亡后不久,调查拍卖过程中司法舞弊的最高检人员,不得不中止了调查。
王鑫明遇害后,已经出狱的沈承勤接替王鑫明出任华星总经理。
任骏良称,多年来,他将问题反映到上海相关部门,一直石沉大海。任骏良现在已经70多岁,身体欠佳,住在上海某医院ICU病房。
3月21日下午2时,一起企业破产申请听证会,在上海浦东新区法院第三调解室进行。
申请人深圳物业发展(集团)公司向法院提出,因债务纠纷,要求对裕通公司进行破产清算。裕通公司代理人董沪众在听证会上称,在中纪委专案组正在调查的一起腐败案中,裕通公司是受害一方,该腐败案调查结果出来后,裕通公司可能获得巨额赔偿。因此,裕通公司未达到破产清算的条件。
上海市多位知情者告诉《中国新闻周刊》,前述命案发生后,上海政法委一位领导曾欲力推此案,但遇到阻力,未能成功。随着陈旭的落马,四条命案背后的真相或将浮出水面。
《中国新闻周刊》梳理发现,对陈旭涉嫌插手干预案件等问题的公开举报,从上世纪90年代就已经开始。但在一封封举报信中,陈旭这位“上海政法界不倒翁”却一路官至省部级。
在举报者中,有企业家、律师,还有享受副部级待遇的离休人员。顾稀、刘毅这两位同济大学离休人员,就是众多举报者中的两位。
顾稀长子顾健告诉《中国新闻周刊》,父亲顾稀是上海铁道大学原党委书记,1985年离休,2012年病逝;母亲刘毅,1983年离休,此前为上海铁道医学院党委副书记。
2013年,顾健所写的《两名副部长级待遇离休老干部举报上海市检察长陈旭十五年》的网帖,受到关注。
举报信称, 1997年10月,顾稀三子顾矿与妻子赵雅琴离婚时,赵雅琴要求把顾稀夫妻位于上海南昌路的“副部长级离休干部住房”,作为其与顾矿的共同财产分割。
顾健称,该房是原上海铁道学院分给顾稀夫妻的多处住房置换而来的房子,是同济大学的校产。上海市委老干部局和同济大学均提供证明称,该套住房是法定“不准分户”的独立成套住宅。同济大学也发表声明称,学校绝不可能将增配给部级干部的住房,分配给非该校人员。
1997年10月10日,顾稀夫妇起诉赵雅琴。
顾健称,1998年,赵雅琴结识了很多“贵人”,其中就包括时任上海一中院院长陈旭。1998年年初,赵雅琴曾到华东医院病房对着在那里住院的顾稀说:“陈旭答应我,将判决你们败诉。”
顾健指称,在陈旭的干预下,1998年10月6日,上海卢湾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:对刘毅、顾稀的诉讼请求“不予支持”。判决将二人的离休干部住房租赁使用权,无偿转让给赵雅琴。二人提出上诉后,2000年12月15日,上海市一中院作出终审判决,对刘毅、顾稀的诉求“不予支持”。
3月20日,《中国新闻周刊》致电赵雅琴求证上述细节。赵雅琴表示自己根本不认识陈旭,她自己才是该套房产的合法居住人。
“我有五份判决书,都是我胜诉。顾健是诽谤,我有半句谎言的话,出门被车撞死。”赵雅琴说。
牵涉众多
3月9日,上海宝山区法院对丁小红诈骗案作出判决,判决丁小红无罪。
当日,丁小红两位辩护律师陈光武、李肖霖发文称,丁小红案件自从2014年12月5日一审开庭休庭算起,已连续延期七次。
上述两位律师称,丁小红的整个家族资产高达60亿元,主要资产为上海浦东花旗银行,全部资产均由其大弟弟丁育一手创造,小弟丁钢对家族资产没有贡献,没有股权。但丁钢利用被授权管理资产的机会,在个别司法人员的配合下,强行霸占了这些资产,并且陷害姐姐丁小红,致使后者在2013年9月5日因涉嫌合同诈骗被批捕。
曾经在民事诉讼中担任丁小红律师的董沪众告诉《中国新闻周刊》,丁小红被批捕时,董沪众给时任上海检察院检察长的陈旭发短信,询问为什么检方要批捕丁小红,有何依据?
“陈旭没回短信。(他)给我打电话直言,蒋丽珍为此找过他很多次。”董沪众说。
蒋丽珍原为上海市一中院知识产权庭庭长。判决书中蒋丽珍的证言显示, 她退休后,在2003年7月,进入丁钢的上海巴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担任法务总监。
在2016年2月写给上海高院的一份情况说明中,丁育指称,上海检方在没有有力证据的情况下批捕丁小红,是因为丁钢花钱买来了“批捕证”。
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告诉《中国新闻周刊》,他曾在帮助当事人刘宁丽维权的过程中,感受到了陈旭的能量。
1993年,刘宁丽在上海独资经营的一家企业,被法院判决变成了“联营”,致使她损失上千万元。从此她走上了维权之路。
刘宁丽告诉《中国新闻周刊》,上海《解放日报》一位记者曾跟她说,陈旭的弟弟许强亲口告诉这位记者,陈良宇曾经把刘宁丽反映陈旭问题的材料,直接转交给了陈旭。许强还告诉这位记者,陈良宇很器重陈旭,让他转告刘宁丽不要四处告了,“没有用的”。
除了上述案件,帝景苑案、国诚金融案等在上海引发较大影响的大案要案,也被指背后有陈旭的影子。
到目前为止,陈旭落马对上海政法系统的影响还在持续。
(应当事人要求,文中姜宁为化名)